如果你已經拿著工程師簽證(或同等的工作在留資格)在日本工作,你的配偶和小孩是可以一起住過來的。日本用來接家人的標準管道,就是家族滯在簽證——正式名稱叫 家族滞在(Kazoku Taizai,意思是「家族停留」)。只要你本身的在留資格符合條件,這就是把直系家人帶來日本的常規做法。
跟當初申請工作簽證不一樣的地方在於:家屬這邊不看學歷,也不做技能審查。家族滯在的效期是綁在你的在留資格上的,你續簽它就跟著續。所以真正花功夫的是文件——日本入管的流程會要求認證正本、日文翻譯,以及一絲不苟地把表格填對。
ISA(出入國在留管理廳)的家族滯在說明頁是官方依據;這篇文章則把整個流程用白話講清楚。
誰算是「家屬」
你能申請帶來日本的家屬只有兩類:配偶(配偶者) 和 未婚的未成年子女(子)。就這兩類而已——父母、兄弟姊妹、其他親戚,都不在這個簽證類別的適用範圍內。
配偶必須是和你有法律婚姻關係的人。日本承認你在母國登記的婚姻,但你會需要一份正式的結婚證明,通常還要附上日文翻譯。同居、事實婚這類關係不符合資格——家族滯在要的是法律上成立的婚姻。
子女必須是未婚且未成年(一般是 20 歲以下)。一旦小孩結婚或成年,就不再符合家屬的身分。
主申請人——也就是你——必須持有允許家人同行的在留資格。標準的工作簽證都符合: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国際業務(也就是一般說的工程師簽證)、企業內轉勤(企業内転勤者)等類別都可以。觀光、短期滯在這種就不行。如果你還在找工作的階段、手上還沒有工作簽證,工程師工作簽證指南有講最初的申請是怎麼跑的。
簽證效期與續簽
家族滯在沒有自己獨立的效期。它直接綁在你的主要在留資格上:如果你的工程師簽證效期是五年,你家屬的簽證就涵蓋同樣這五年。你續簽的時候,他們也跟著一起續。
如果你的工作簽證失效了——合約結束、沒續上、或你離開日本——你家屬的家族滯在身分會在同一時間一起失效。如果你的情況有變、想轉成永住(PR),你的家屬也需要轉成適用於永住者家人的對應在留資格。
兩種申請路線
同時申請
如果你正在申請最初的工作簽證,而且已經確定會帶家人來,你可以把他們放進同一份申請裡。當你的雇主或保證人向入管提交你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(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)申請時,可以同時把家屬的文件一起送件。
這是最乾淨的路線——所有東西一起跑流程,家人也跟你一起抵達日本。實務上的重點是:要夠早跟公司 HR 或簽證保證人協調,趕在申請截止前把家屬的文件備齊。
之後再加家屬
如果你人已經在日本,想事後再把家人接過來,有兩個選擇。
從日本境內辦。 你的配偶和小孩可以先用短期滯在(觀光)簽證入境日本(多數國籍通常是 90 天),抵達後再變更為家族滯在。你要在所在地區的入管提出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(在留資格変更許可申請)。處理時間不一定,通常要幾週;在審查期間,家人可以用短期滯在身分留在日本。
從海外辦。 你在日本的入管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。核發後(通常幾週),你把它寄(快遞)給家人,他們再拿著這份證明到母國的日本領事館去辦家族滯在簽證,然後以家族滯在持有者的身分入境日本。這條路從頭到尾耗時比較長,但如果家人本來就不在日本,這是標準做法。
需要準備的文件
確切清單會因為入管和個別狀況而不同。大致上要準備以下這些。
你(主申請人)這邊:
- 護照與目前的在留卡(在留カード)
- 在職與收入證明——僱用合約、近期的薪資單,或公司開的在職證明
- 居住證明——租賃契約或居住事實證明
- 近期的稅務文件(住民税納税証明書或同等文件)——附帶一提,如果你海外的家人在經濟上是依靠你的,日本的稅制可能允許另外列一筆扶養扣除;要不要符合資格,可以看如何在日本報稅時申報海外扶養親屬
每一位家屬這邊:
- 結婚證明(配偶用)或出生證明(子女用)的正本或認證副本
- 護照,以及(如果人已在日本)在留卡
- 簽證申請用照片(符合日本簽證照片規格)
- 填妥的申請表格
從海外申請的家屬,另外要:
- 附經認證日文翻譯的結婚證明與出生證明
- 來自母國戶政機關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
所有非日文的文件都需要翻譯。如果你是透過公司委任的入管律師或登錄行政書士(行政書士)辦理,翻譯的協調通常是他們在處理。
工作權:資格外活動許可
家族滯在的持有者預設是不能工作的。要拿到工作權,他們得申請 資格外活動許可(Shikaku-gai Katsudo Kyoka),正式翻譯是「資格外活動許可」,也就是從事在留資格所許可活動以外的活動之許可。
拿到這個許可後,家屬每週最多可以工作 28 小時。這個上限很嚴格,而且是所有工作合計計算——不管你是一份打工、兩份兼差,還是任何組合都一樣。超過可能會被取消在留資格。
這份申請是在家屬以家族滯在身分抵達日本之後,向所在地區的入國管理局(入国管理局)提出。它跟原本的簽證是分開的另一件申請,通常一兩週就會核下來。許可一通過,你的家屬就可以開始找工作。
家族滯在與 HSP 這條路
如果你正在走 HSP 通往永住的路線,那麼在你累積分數的同時,家人就是以家族滯在簽證住在日本。HSP 的計分制度看的是你個人的條件(學歷、薪水、年齡、證照),跟你有沒有家屬無關——所以把家人接來日本,並不會直接拉高你的分數。
真正會因為你拿到 HSP 而改變的,是你家人可以用的選項。你配偶會拿到更寬鬆的工作權(見上方的提示框)。HSP 持有者還有一項獨有的好處:在符合特定條件下(年收入 ≥ 800 萬日圓、有一位 7 歲以下的小孩,以及其他要件),你可以申請從夫妻任一方接一位父母來日本同住——這是一般永住者也做不到的。
你可以用 日本 HSP 分數試算工具看看自己現在大概落在哪裡。HSP 簽證指南則講了回溯認定的規則、永住申請的檢查清單,以及時間點怎麼抓。
變更在留資格:從家族滯在轉成工作簽證
家族滯在的持有者並不會被鎖死在這個身分裡。如果你的配偶在日本找到工作,他們可以走標準的在留資格變更流程,把身分改成自己的工作簽證——工程師簽證或同等類別。
這需要的文件種類,跟你當初申請工作簽證時是一樣的:僱用合約、資格證明(學歷、證照、相關經歷),以及雇主的保證。處理時間通常要一個月以上。一旦核准,你配偶就是持有獨立的簽證,綁在他們自己的雇主身上,而不是綁在你身上。之後就算你的合約結束、或你離開日本,他們的簽證仍然有效。
對雙薪家庭來說,這點值得提早規劃:配偶先以家族滯在到日本,等找到職位後再轉成自己的工作身分。工程師工作簽證指南有講標準的資格要件。如果手上沒有學歷這張牌,沒有學歷也能拿工作簽證的指南則整理了其他可走的路。
你的情況改變時會怎樣
你的簽證續簽了。 家族滯在會跟著你的在留資格一起續。通常你會在入管同時把兩邊一起辦掉。
你換雇主。 在工程師簽證上做標準的換雇主,並不需要重新申請家族滯在——你的在留資格沒有變。如果你的簽證條件要求通報入管,就照辦;但你家人的身分跟著的是你,不是你的雇主。
你的簽證沒續上,或你離開日本。 你家屬的家族滯在會失效。他們需要離開日本,或申請另一種在留資格。只要你的主要在留資格有可能出現空窗,就提早跟入管協調。
你申請永住(PR)。 等你拿到永住,你的家屬要另外申請適用於永住者家人的對應身分。這是一個標準的轉換,但它是一件獨立的申請——不會自動發生。